社保卡到期、用卡遇到问题咋办?解决方法看这儿!
1579012131769073665 分类:服务指南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
2022-09-29 15:26

社保卡

是大家享有就业、社保等权益的凭证

是政府民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用卡遇到问题怎么办?

解决方法看这篇!

问:如何启用、激活社保卡?

 

社保卡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在社保卡使用前,需要启用社保卡的社会保障功能。如果通过社保卡领取就业补贴、养老金等待遇,还需激活金融功能。

 

社会保障功能启用,一般在发放时由工作人员办理,或者本人在购药等首次用卡前通过修改社保密码启用,部分地区还可通过手机App、网站、12333电话等方式线上、远程启用。

 

金融功能激活,根据银行监管的有关规定,需要本人当面办理。一般需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在银行柜台办理,同一银行的全国网点均可办理激活。对高龄、重病、伤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人员,可按相关程序提供上门服务,或者代理办理服务。

 

 

问:实体社保卡挂失、锁定后,电子社保卡能否继续使用?

 

实体卡正常时,电子社保卡服务均可使用;实体卡临时挂失、挂失时,电子社保卡服务经本人授权可使用;实体卡注销后,电子社保卡中与个人业务相关的服务不可用。

 

 

问:社保卡的密码如何修改?

 

社保卡的密码分为社保卡密码和银行账户密码。

 

持卡人领卡后,应当及时修改初始密码。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保卡服务机构网点、自助服务设施办理社会保障应用密码修改。

 

社会保障应用密码遗忘或者连续六次输入错误造成锁卡的,持卡人应当到社保卡服务机构网点进行密码重置或者解锁。

 

银行账户密码的管理,遵循社保卡服务银行的相关规定。

 

 

问:电子社保卡密码,如何修改与重置?

 

申领电子社保卡后,在电子社保卡首页点击“我的”按钮,选择“设置”,即可看到“修改密码”和“重置密码”功能。密码修改后,所有服务渠道的电子社保卡密码同时更新生效。

 

 

问:电子社保卡人脸识别总是提示人脸与身份不匹配,该怎么办?

 

在电子社保卡申领过程中,一般出现提示您人脸与身份信息不匹配的问题,通常是在微信App中出现。建议您尝试采取以下措施解决此问题:

 

1.请勿在光线强烈或者过暗的地方进行人脸识别;

 

2.人脸识别时,请将您的面部完全置于识别框中,并按提示完成操作;

 

3.查看您微信App的实名认证(点击“支付-右上角三个点-实名认证”)信息是否为您本人。如不是您本人,则须修改为本人实名认证信息后再申领电子社保卡;

 

4.检查您的实体社保卡上的相片与自己目前相貌变化情况,如果变化较大,请您前往社保卡服务网点申请换领社保卡,并重新提交本人近期相片。

 

 

问:社保卡提示到期后,需要持卡人如何操作?

 

持卡人可在社保卡有效期满前六十日申请换领,换领社保卡的流程与新申领一致,申请人可以自行通过服务网点或者网上服务平台申请换领。社保卡管理服务机构或者社保卡服务银行经持卡人同意后制发新卡。

 

各地目前已经普遍实现了“立等可取”的换卡服务,针对异地居住人员,开通了包括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小程序、App等服务渠道)、掌上12333等全国统一的线上服务渠道,具体服务方式可咨询发卡地的12333服务热线。

 

持卡人不要点击任何以“社保卡到期”为内容的短信链接地址,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问:社保卡显示封存,该怎么办?还能继续缴纳社保费吗?

 

社保卡应用状态显示为“封存”,代表社保卡的社保功能还未启用。

 

持卡人首先应确认是否已领取社保卡,如尚未领取,可联系当地12333或者社保卡管理服务机构领取社保卡。

 

如已领取,可前往社保卡服务网点或通过线上等服务渠道启用社保卡的社保功能,之后即可通过社保卡享受政府相关公共服务。

 

社保卡未领取或未启用不影响社保缴费业务的正常办理。

 

 

问:有多张社保卡,该怎么办?都能使用吗?

 

社保卡的应用与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相关应用系统的覆盖范围等密切相关。随着各地社会保险已普遍实现省级统筹,社保卡已基本做到省内一人一卡。

 

您手中的多张社保卡需要首先确认卡的应用状态,针对不可用的社保卡(如挂失、注销等)需要您对其加载的银行账户到合作银行网点进行临柜注销操作;对于状态为正常的社保卡需要确认持卡享受当地就业、社保等政府公共服务的情况,如无此类情况,可去当地社保卡服务机构网点申请此卡的注销并关联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社保卡应用状态查询可通过电子社保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各地网上服务平台、12333电话、社保卡服务机构网点、自助机等查询个人社保卡应用状态。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

                                                                   转自: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